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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法院:惯偷出狱后见财起意 “拉车门”顺包盗窃20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7-04-26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曾亮

  华声在线郴州4月26日讯(通讯员 曾亮) 车主明明锁了车门,回来时却发现车内财物不翼而飞,调取监控才发现,盗贼是在车主遥控锁车的瞬间,趁车主不注意将车门拉开了一条缝隙,待车主走后便马上将车内财物盗走。王某因盗窃罪出狱没多久便又见财起意,利用车主疏忽盗走现金20万元。近日,湖南省嘉禾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件进行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6年12月13日10时许,被告人王某途经嘉禾县“美丽人生”理发店时,发现有一辆深蓝色奔驰轿车准备停靠在理发店门口路边,并透过左边后车窗看见轿车后排座位上有一个袋子,遂生歹意。待车主雷某下车后准备按遥控锁锁车的同时,王某趁机将轿车左后门拉开,让雷某误认为轿车已上好锁。等车主离开后,被告人便立即进入车内,将轿车后排座位上的袋子盗走,后经被告人清点所盗的袋子里有现金20万元。当日晚上,被告人发现雷某通过微信平台上传自己作案时的监控视频截图,寻找破案线索,害怕被追究,便委托朋友将20万元现金返还给被害人。2016年12月15日,嘉禾县公安局将被告人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退出赃款,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司机们停车遥控锁门后,最好再拉一下车门看是否已经真的锁好,尽量避免将车停在行人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不要在车内留下贵重物品。离开前要注意周围可疑人群,提高防范意识。

  【编辑: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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