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郴州4月7日讯(通讯员 吴春艳 彭孟海) 近日,彭某波看着被扣押在桂阳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的轿车,流露出悔不当初的表情,心想“当初因为贪小便宜才抱着侥幸心理花4500元购买这台轿车,没想到这才一年时间,车子就没了!”其实车子被扣押事小,彭某波因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将受公安机关处罚才是大事。
3月31日,桂阳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吸毒案件时,意外牵出一起轿车盗窃案。民警根据相关线索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通过努力,民警很快找到了该车。通过对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信息进行比对,民警发现此车车主系广东省增城市居民列某,且列某已于2015年6月在增城市公安局雁塔派出所报案,系被盗车辆。为此,民警对该车目前的车主彭某波进行讯问。据彭某波交代,此车是他于2015年9月从王某良处花4500元买来的。购买时因王某良不能提供车辆相关手续,无法过户,所以心里也在怀疑此车来路不正,但一想到能以一台摩托车的价格买一台轿车,就没顾忌那么多,抱着侥幸心理买下了。随后,民警将正在广东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的王某良押解到桂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讯问。经讯问,王某良如实供述了2015年6月在广东增城市盗窃他人白色现代牌轿车,后给车辆换上假牌照并于9月将车辆卖给彭某波的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良盗窃机动车一案已移交至广东省增城市公安局办理,彭某波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编辑: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