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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检察院对新任职、新调整岗位人员
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7-03-22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李小溪

  华声在线郴州3月22日讯(通讯员 李小溪)为进一步提高新任职和岗位调整干警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不断提高廉政从政的纪律观念和履职能力水平。3月22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永庆对新任职和岗位调整干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会议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兰青主持谈话会议,社会治理检务局、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局、监察室负责人及新任职、新调整的16名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胡永庆强调,此次提拔重用以及涉及到的岗位调整,是院党组结合干警特点、特长和能力作出的决定,新的工作岗位意味着新的任务,新的责任,希望大家不要辜负院党组的重托和期望,主动担责,开拓进取,在新的岗位上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他要求:一要严格自律,做好表率。新提拔任用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好部门领导“领头羊”作用,勇于担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以身作则,严管队伍,确保安全。二要不忘初心,走好从检路。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始终不忘初心,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做到坚守底线,不撞红线,不碰高压线。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走好从检路。三要敬业奉献,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要常常反思自己,查找不足,完善自我,把智慧用在干事上,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

  李兰青在廉政谈话中提出,任前廉政谈话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希望通过这次谈话,新任职、调整人员能够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以严格的纪律、过硬的作风,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应有的贡献。

  接受谈话人员一致认为,任前廉政谈话既是对大家的鼓励和希望,也是对大家在新岗位上的提醒和要求,会后,要认真领会讲话内容,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精神、强烈的责任感和不断进取的作风投入到新的岗位中去。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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