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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两名检察官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侦查员
发布时间:2017-03-02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李云飞 曹仙忠

  华声在线郴州3月2日讯(通讯员 李云飞 曹仙忠)3月1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工作网站发布喜讯,该院2名反渎检察官近日被省院评为“优秀侦查员”。

  据湖南省检察机关2月24日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透露,此次评比活动经过初评推荐、资料公示、笔试、面试等程序,资兴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谢晓剑,副局长徐跃生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业务竞赛”,从全省107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双双获评“全省反渎优秀侦查员”,所在院成为郴州市在此次业务比武中斩获此项荣誉最多的基层检察院。

  谢晓剑于1994年12月经公开招考进入资兴检察院工作,从检23年以来,一直在反贪、反渎一线工作。他在反贪局承办贪贿案件56件69人;在反渎局的4年期间承办渎职犯罪案件11件21人。所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大要案件16件16人,特大案件21件22人,将82名贪贿、渎职公职人员送上法庭。其工作表现赢得了本院和上级院的一致认可,共受到各种表彰达23次,先后获得“郴州市五好检察官”、“优秀侦查员”、“青年岗位能手”,“湖南省检察系统反贪取证标兵”,“资兴市十佳党员示范岗”、“郴州市检察系统转变执法理念先进个人”。2015年被省院授予二等功。2014年反渎局被评为全省反渎先进基层局。

  徐跃生自1994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先后在乡镇检察室、办公室、技术室等部门工作,至今在反渎岗位上已有10个年头,期间两次被省院、市院授予三等功。在2013年侦办郴州市公安局干警王某、余某徇私枉法一案中,他发扬特别能吃苦、能战斗的精神,顽强拼搏,全面收集证据,为成功侦破此案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王某、余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年。在2013年侦办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原法官袁某、李某某滥用职权一案中,他克服异地办案等多种困难,文明规范执法,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袁某、李某某因滥用职权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年、缓刑2年。其所办案件均收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据了解,2016年以来,资兴反渎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要求,反渎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立案4件8人,在全省基层院年度反渎职侵权工作考核中排名第14位,跻身

  全省先进行列,受到省院通报表扬。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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