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教育局印发《郴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正文附后),对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为方便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现将《方案》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本市户籍、省内市外就读、未参加我市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考试但参加了就读地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高中招生录取所有批次结束后按成绩和招生区域补录到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在同一招生区域内实行“公民同招”。全市普通高中分为优质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优质普通高中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及郴州市林邑中学、郴州市三中,其他普通高中为一般普通高中。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面向北湖区、苏仙区和市直初中学校招生(市直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只面向市直初中学校和北湖区、苏仙区的城市初中学校招生)。县域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初中学校招生。线上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普通高中,在征集志愿阶段可面向全市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面向全市招生。纳入综合高中试点学校的综合高中部招生范围与区域内普通高中一致。
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按规定的招生区域执行(具体见《方案》附件1、附件2)。
为推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融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学校建设试点的通知》(湘教通〔2025〕86号)要求,将在我市开展综合高中学校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学校须同时符合《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明确的相关办学条件要求。纳入综合高中学校建设试点的高中阶段学校设置综合高中部,综合高中部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试点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30%,在招生计划中单列增设综合高中计划。综合高中部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所在招生区域内普通高中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教育局将于2025年7月5日18:00前公布中考成绩,考生可按照《准考证》上提示的方式查询自己的中考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须于2025年7月6日16:00前向初中毕业学校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结果将于2025年7月8日14:00前公布。
一要分清志愿批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设提前批次志愿(非平行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平行志愿)、第二批次志愿(平行志愿)。提前批次志愿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设“体艺特长生志愿”“学科特长生志愿”“创新潜质生志愿”三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志愿类别填报。其中,“体艺特长生志愿”类别设“优质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一般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2个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学科特长生志愿”“创新潜质生志愿”类别分别只设1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优质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优质普通高中统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两个类别志愿,其中指标生志愿实行未知分网上填报,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统招生志愿实行知分网上填报,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一般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志愿。考生可填报8个平行志愿。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分别安排一次志愿征集。二要按时填报志愿。第一批次指标生志愿:2025年6月25日9:00至27日18:00。提前批次志愿、第一批次统招生志愿、第二批次志愿:2025年7月6日9:00至8日18:00。第一批次征集志愿:2025年7月19日9:00至18:00。第二批次征集志愿:2025年7月24日9:00至29日18:00。三要掌握填报方法。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实行未知分网上填报,其他志愿实行知分网上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郴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系统(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录取系统”,http://www.czzslq.com,其中“czzslq”为“郴州招生录取”拼音小写首字母)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在《郴州市2025年中考报名登记表》中登记的家长手机号码。考生须按照“登录系统——修改密码——填报志愿——保存志愿——输入短信验证码提交志愿”的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和提交志愿。四要及时提交修改后的信息。考生如需修改志愿,须在志愿修改后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再次提交志愿信息。修改后的志愿信息未提交的,修改无效。温馨提示:请考生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自主、审慎填报中考志愿,避免“高分低录”或落榜。统招生和指标生全部由市教育局根据平行志愿进行投档。各批次志愿录取时,招生录取系统将会对所有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者有优先投档权。考生只要填了某校志愿且成绩达到该校录取要求,都将按志愿顺序由招生录取系统自动进行投档,按规定录取。不存在所谓的“不填某校第一志愿,该校就不录取”的情况。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按其招生计划的60%比例确定指标生计划,按各初中学校(含民办,下同)九年级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数、学生学力水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以九年级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数为基数分配的指标生占指标生总计划的70%,按各初中学校九年级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数占比(各初中学校九年级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数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区域内九年级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例如:某优质普通高中(简称“甲校”)指标生计划为500个,其招生区域内九年级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数为10000人,某初中学校(简称“A校”)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数为200人,则甲校分配到A校的指标生名额计算公式为:A校指标生名额=甲校指标生计划数500×70%×(200÷10000)=7人。以学生学力水平为依据分配的指标生占指标生总计划的30%,按各初中学校基准线上人数占比(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招生条件的基准线上人数,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招生条件的基准线上总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基准线按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例如:某优质普通高中(简称“甲校”)的基准线为810分,其招生区域内810分及以上符合指标生招生条件总人数为1500人;某初中学校(简称“A校”)810分及以上符合指标生招生条件人数为30人,则甲校分配到A校的指标生名额计算公式为:A校指标生名额=甲校指标生计划数500×30%×(30÷1500)=3人。两种分配方式结果相加即为甲校分配到A校的指标生名额总数(7+3=10人)。其它优质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分配方式以此类推。七、学籍、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考生,志愿填报有何规定?户籍(以中考报名截止时的户籍信息为准,下同)在县市、学籍在市中心城区的考生,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含自主招生志愿)时可以同时填报市中心城区和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户籍在市中心城区、学籍在县市初中学校的考生,以及本市县市户籍且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县市的考生,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含自主招生志愿)时可以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填报,但不能同时填报。郴州市二中教育集团专业测试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郴州市一中教育集团为2025年5月25日,其他教育集团、学校为2025年5月26日至6月2日。各校的专业测试原则上在1天内完成。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将在本校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公布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项目、分项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测试方式和要求、测试时间及地点、违规处理办法、录取程序和规则等内容。请考生和家长注意留意各教育集团和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提前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依次录取。提前批次的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至16日;第一批次的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至18日;第二批次志愿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3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中考计分科目成绩为主要依据。中考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按原始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按原始成绩50%的比例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综合总分为890分。按照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依次录取。依据不同招生类别确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1.体艺特长生。按照《郴州市2025年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见《方案》附件2)进行录取。2.学科特长生。优质普通高中可在本校招生区域内招收学科特长生。满足招生学校确定的1至3门学科成绩前置要求、中考成绩达到全市优质普通高中统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报考学科特长生。学科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创新潜质生。优质普通高中及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一般普通高中,可在本校招生区域招收创新潜质生。在初中阶段获得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类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中考成绩达到全市同类学校统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报考创新潜质生。创新潜质生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未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提前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纳入招生学校后续批次统招生计划。(二)第一批次录取。按照先统招生、后指标生的顺序进行录取。1.统招生录取。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指标生录取。指标生名额分配、资格认定、录取程序按《郴州市2025年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录取办法》(见《方案》附件1)执行。第一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规定的招生区域征集志愿录取。(三)第二批次录取。一般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中职学校,由招生学校实行线下自主录取。市外职业院校来郴招生,须经郴州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实行网上招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未经郴州市教育局备案的市外职业院校不得在郴招生。第二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规定的招生区域征集志愿录取。民办普通高中线上报考人数不足的,可在征集志愿阶段面向全市招生并可降20分录取;线上报考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可申请扩招,所需招生计划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调剂解决。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普通高中可按招生区域补录本市户籍、在省内市外就读、未参加我市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考试但参加了就读地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总分排序依次投档;如四科总分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单科成绩排序投档。温馨提示:请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找关系、花钱就能录取、甚至能录到名校”的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十二、本市户籍、省内市外就读、未参加我市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考试但参加了就读地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何报考?报考中职学校的,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申请;报考普通高中的,须在2025年8月8日前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就读初中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含中考科目卷面总分,考生各科成绩及中考成绩综合总分,成绩证明模板从高中招生录取系统http://www.czzslq.com下载)等佐证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经审核符合条件(考生成绩与我市中考相应科目成绩进行等比例折算,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将学生信息导入高中招生录取系统。考生在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登录高中招生录取系统填报志愿,参与补录。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下同)、人民警察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以及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依照《郴州市特殊群体中考优待实施细则》(见《方案》附件3)给予中考优惠加分。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逐年减少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2026年我市全面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为方便考生和家长咨询招生有关事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了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和家长可拨打所在市教育局或县市区教育局电话进行咨询。温馨提示:请考生和家长以市教育局官网等发布的《郴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解读为准,市教育局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解读。考生和家长切勿盲目听信抖音号等网络自媒体所谓的招生数据分析和志愿填报建议,避免影响考生志愿填报和录取。附件:《郴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审:何庆辉,二审:罗徽,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