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30日讯(通讯员 何纯)连日来,苏仙区对全区1331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此次评估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第四人民医院(东院)开展。这是该区为进一步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的又一举措。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现场
评估通过入户与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面对面交谈及观察的方式,根据能否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指标综合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在入户的同时,镇(街道)、村(社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和监护人等四方协商签订特困人员供养监护监管协议书,全面保护特困人员权益。
评估小组通过集中时间对全区1331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了评估,对确实不能集中的特困供养对象进行上门入户鉴定,切实做到评定全覆盖,不漏一人。评估小组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原则,结合评估得分共同会商后给予评定结果,为下一步精准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工作奠定基础。
一审:何庆辉,二审:罗徽,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