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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微改造精提升”推动乡村美丽蝶变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金秋时节的桂阳县正和镇和谐村。欧阳常海 摄)

撰稿丨陈淦璋

桂阳县正和镇和谐村,河水绕村而过,一座座湘南民居临水而兴、青砖黛瓦。因为采取了尊重原貌、就地取材、废旧利用的思路,仅老屋修复就节省了一大笔费用。

北湖区保和瑶族乡小埠村,600年历史的石板幽巷,依次排列的米市、茶坊、酒肆、木雕馆,这是焕新开市的“耕读市集”,给游客带来了沉浸式的古村游览体验。

北湖区华塘镇茅坪村,引进农业龙头企业“黑米姐姐”进驻老屋,打造米粉铺、酒铺等特色体验馆,采取“租金保底+运营分成”方式,可带动村民户均年增收1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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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郴州市积极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将村庄改造与绿色生态家园建设、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结合,通过微小改造、精致提升,推动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经验做法被国家相关部委重点推介。该市已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92个,获评2022年湖南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市。

坚持因地制宜

科学统筹规划

郴州市坚持系统观念,站在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和城乡融合发展角度,全盘考虑、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实行分类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城郊融合、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特色保护、集聚提升”进行功能分类,注重保护耕地、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统筹考虑“三生空间”,按需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发展。

推行多规合一。坚持生态、产业、用地、设施、文化“五个统筹”,将村庄建设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多规合一”,科学谋划空间和产业布局。

突出合并编制。坚持区域统筹、融合发展,打破城乡壁垒、区域壁垒和行业壁垒,将地理空间相邻、地形地貌相近、产业结构相似、各类资源共享的多个行政村合并编制村庄规划,促进乡村协调发展。比如,按照区域统筹的思路,以境内西河流域52个村为整体合并编制村庄规划,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着力打造了西河乡村振兴示范带。

坚持系统推进

全面整治环境

郴州市坚持问题导向,以村庄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序化“六化”行动为抓手,全力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提升战。

全域开展清拆治乱。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基础上,今年借助承办第二届湖南旅发大会契机,实施全市全域乡村风貌提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路域环境整治行动,积极拆除违建房危房旧房等,全面清理废弃杂物、河塘沟渠、私接乱拉。目前累计拆除违建房危房旧房等1258万平方米,腾出土地970万平方米。

全面规范农村建房。统一建房标准、统筹风貌管控、统抓房屋质量,立足农民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注重与传统村落风貌相协调,出台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八条措施,发布体现湘南民居风貌、居住功能健全的农村住宅建设标准图集。落实批前选址踏勘到场、批后定点放样到场、建成竣工验收到场“三到场”制度,建立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时间、定奖惩“五定”建房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引导村民依法有序规范建房。

全力推进绿化美化。结合美丽屋场、美丽庭院建设,在拆除整治后的土地上因地制宜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和文体活动场、生态停车场等设施;通过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引导鼓励村民在村头巷尾、房前屋后的废弃地、边角地等栽植果蔬、花木,打造微节点、微景观,今年来全市建成“四小园”10184处,面积250万平方米。

坚持保护为主

唤醒“沉睡”老屋

郴州市坚持保护为主、拯救第一、合理利用、适度开发、加强管理的方针,多途径盘活利用老屋,让“沉睡”老屋焕发新活力。目前,该市计划在已建成50个样板村的基础上,于今年底每个县市区再新建成2至3个试点样板村。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图为北湖区保和瑶族乡小埠古村。邓晓雄 摄)

加强规范引导。注重保护村落生态、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严守“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传统村落保护、消防、环保等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推进老屋规范开发利用。

精心改造提升。坚持“尊重原貌、最小改造、就地取材、废旧利用、修旧如旧”原则,改造老屋时力求留住“旧时味道”“乡风古韵”。同时,全面清理危房、残垣断壁等,完善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并从诗词歌赋、历史典故中挖掘素材为传统村落赋“魂”,让老屋换新颜。

多方开发利用。探索多样化的“唤醒”方式,吸引经营主体入驻,或利用老屋建设养老院、屋场党建场所、村民服务中心等设施,激发乡村活力,带动兴村富民。如,桂阳县和谐村利用具有湘南民居风格的24栋老屋,引入经营主体整体运营,其中9栋打造“梦回老屋·文化传承馆”项目,建成湘昆传承馆、国学经典屋、古法造纸体验馆、陶艺剪纸馆和屋场党建场所;另外15栋打造“梦回老屋·湘台文化坊”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设湘台文化与美食馆、姜黄手工研学体验馆。苏仙区瓦灶村,由经营主体盘活利用村中心完小等农村闲置资产,建立了栖凤渡鱼粉历史展厅、鱼粉制作体验基地,形成了以鱼粉产品加工、原材料种植养殖、非遗研学体验、乡村特色旅游于一体的非遗传承基地。

坚持集约节约

推动变废为宝

在乡村建设过程中,郴州市充分利用农村废弃的基础设施、废旧材料、废旧物件等,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

变废弃设施为休闲游乐项目。深度挖掘农村废弃的矿山、工厂、水渠堤坝、铁路轨道等基础设施资源,在原有基础上改造升级,以较小的投入打造新的游乐项目,全市已利用废弃设施改造成休闲游乐设施600余处。如,桂阳县和谐村利用废弃的旧郴嘉铁路、火车站建设“人生驿站”和“历史车轮”项目,在还原田园韵味和车站光影的同时,融入星空露营、观光小火车、农事体验、影院、摄影、研学劳动实践等业态,今年“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吸引游客10余万人。

变废旧材料为乡村建设原料。坚持就地取材、废旧利用,将拆除和闲置的旧砖、旧瓦、旧木料等统一回收用于园地围栏、诗画墙体、游步道建设。如,北湖区招旅村将拆除和闲置的小青砖、竹片、木头等,修筑小路、设置围栏,剩余材料在村口筑成一面地标式砖墙,并在上面绘画作诗形成诗画文化墙,留住古色古香,提升乡村品质。

变废旧物件为农耕文化记忆。全市利用老物件、废旧农具等建设的农耕文化展览馆、博物馆文化墙等达1074处(所)。如,永兴县堡口村收集利用废旧石头、砖瓦垒成一面“农耕记”文化墙,再嵌入陶罐瓦片和犁、耙等老物件原貌悬挂,成为一道具有浓厚乡愁的风景。

坚持群众主体

实现共建共享

郴州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尊重民意、维护民利、强化民管,推动实现共建共享。

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坚持“策由民选、规由民定、事由民决”,推行“屋场夜话”等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发挥各类村民理事会和乡贤等作用,在项目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中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汲取群众智慧,村民的获得感、参与率明显提升。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采取进村入户讲解、张贴公告、播放村村响等方式,积极动员村民出资投劳,成为建设的主体。今年来,累计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拆除整治达到36.88万人次。

大力促进群众增收。引导群众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在房屋周边种植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增加村民收入。同时,乡村环境的显著改善,带动村里发展农业观光、休闲旅游、餐饮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民生福利”,美丽乡村转化为美丽经济。


一审:何庆辉,二审:李秉钧,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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