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兴县太和镇样下村原党总支书刘某某因贪污村级集体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理,追缴其违纪违法资金72.67万元,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今年以来,永兴县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多部门协同模式,梳理整治重点16项,紧盯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实现“半月小结、月调度、季推进”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严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办案件开路,起底2021年以来的问题线索147条,梳理重点问题线索19个,由纪委书记调度、纪委副书记领办。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采取领导轮流接访、入村亲农、带件下访等形式,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全县16个乡镇(街道)设立信访举报箱、251个村(社区)公开举报电话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基层微腐败,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全年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45件,处理5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资金276万元。
永兴县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理念,下发纪律监察建议书12份、工作提示函45份、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2次,完善和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农村“三资”管理、项目招投标等制度9项。(何云开 廖和平)
一审:何庆辉,二审:李秉钧,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