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2月18日讯(通讯员 欧萃娇 李洋铭)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近日,郴州市对城乡居民生育待遇政策进行调整,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的产前检查费用给予补助,最高补助标准达600元。
在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怀孕31周的李娟正在申请该市最新推出的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查补助。在医护人员的耐心指引下,李娟仅用半小时就完成了生育备案登记、开具产检处方单等报销流程。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保科副主任龙诗琪介绍,郴州市居民医保孕妇,含市本级,苏仙、北湖两区,各县城,都可以享受这项报销。产前检查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人,孕妇满14周,持身份证就可以到医院产科门诊生育备案登记处登记、审核。
补助申请审核通过后,医院会根据孕妇问诊情况,一次性开出600元的产前检查项目,其中包括胎心监测、脐血流等。
从2月16日开始,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正式实施该项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查补助政策,不到两天时间,有就30余名孕妇享受到该项福利。
“我们也会提高我们的医疗服务质量、简化流程,提高广大孕妈妈的就医体验。”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产科护士长吴江萍说。
(一审:何庆辉 二审:李秉钧 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