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段涵敏 张春祥
通讯员 阳欢 郑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保障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如何让老百姓就医首选基层,就近得到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扩宽基层医务人员晋升通道、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加大医保政策对基层倾斜力度……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政策强化和调整。1月8日,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相关负责人,就《意见》进行解读。
明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加大医保政策对基层倾斜力度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有关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接续出台、不断完善,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难以提高、运行较为困难,难以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
《意见》再次强调,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各地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按政策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
如何释放政策活力?《意见》从破解当前阻碍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瓶颈出发,加大医保政策倾斜力度、完善药品配备政策、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例如,完善特殊门诊定点资质管理办法,至2025年底基本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定点全覆盖;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对象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并通过签约医生转诊(含上转和下转)的,其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10个百分点。
《意见》指出,在县域医保费和医疗费预算范围内,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于上一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预算支付总额占县域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的比例低于20%的县市区,不再对其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住院人次总数、年度住院医保基金总额等控制指标,逐步将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占比提高至45%及以上;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开科室,或者新实施的医疗服务技术所产生的住院医保基金费用实行单列管理,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这意味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规范诊疗的前提下获得的医保额度将持续增大,可根据辖区疾病谱和群众医疗需求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保障也将进一步加强。《意见》指出,符合临床用药各项管理规范、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挂网药品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范围;允许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的用药范围相衔接。
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
近年来,我省加强了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配备,实现了行政村村卫生室全覆盖、每个建制乡镇卫生院2名全科医生全覆盖。但这仅仅是基础,与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相比,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仍是短板弱项。
如何持续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意见》指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基础性地位。结合居民需求,发展康复、口腔、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精神(心理)等专业科室。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备案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施三级及以上手术。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药师、护士等医技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何提档升级、实现能力提升?未来,我省将建立适合基层卫生特点的等级评审评价体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评审成为一、二级医院后,保持现有财政投入和补偿、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人才梯队、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医疗技术、药品配备等方面,按照相对应的一、二级医院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同时,《意见》还对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开展县域次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色科室、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和设备配备,推动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系统连续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近就医的环境条件。
扩大基层医务人员晋升通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
受执业环境、待遇保障、生活条件、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引不进、留不住是基层医疗机构面临的难题。
《意见》提出拓宽基层医务人员晋升通道。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打捆”统一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统筹使用岗位数,参照相关规定按照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调整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对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岗位的吸引力,进一步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