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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出炉!与你息息相关
发布时间:2021-09-01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张春祥

全面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以下称《规划》)。《规划》明确未来5—15年目标:到2025年,人人享有更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更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主要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到2035年,高质量建成健康湖南,卫生健康事业综合实力和发展质量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建立起与湖南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卫生健康治理体系,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发展目标】

人人享有更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更高水平的健康保障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目标:到2025年,人人享有更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更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主要健康指标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健康湖南行动有效实施,“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优化补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有效增强。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医药供应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事业发展模式成熟定型可持续。

到2035年,高质量建成健康湖南,卫生健康事业综合实力和发展质量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建立起与湖南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卫生健康治理体系,人民身心健康素质全面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健康湖南】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规划》明确,干预健康影响因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科普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及资源库,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促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规范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以及环境影响因素监测。

维护重点人群健康。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合理增加床位配置,注重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和生殖医学学科建设,将妇幼保健、生殖健康融入妇幼健康服务全局;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完善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推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促进老年人健康。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健全慢性病防控相关基础信息监测报告机制和评估体系,实施重点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监测,完善慢性病分级分类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65%,继续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全省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达20%;积极防控传染病及地方病,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研判和预警,有效应对新冠肺炎、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公共卫生】

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规划》提出,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构建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压实各方公共卫生职责,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长效机制,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职责,建立多方参与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

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多点触发智慧预警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精准追踪等能力,通过多渠道多类别监测和大数据分析,保障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疫情救治机制,一步加强各定点医疗机构重症、呼吸、麻醉、感染等学科建设,组建高水平医疗救治队伍以及专家库,设立核酸检测、院感防控等专家组,加强传染病发现、报告、隔离、诊疗、防护全程质控;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

【医疗服务】

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

《规划》要求,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全面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打造一批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突出、高端人才聚集、科研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超、辐射效应明显的高水平医院;以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为导向,加强省级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实施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项目,支持各市(州)建设1—2个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强化县级医院骨干支撑和城乡纽带作用,实施县级医院“5321工程”,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重点加强急诊、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等薄弱专科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有效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

补齐基层医疗服务短板。按照打造“15分钟就医圈”的目标,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设施设备,着力加强急诊抢救、常规手术、妇产科及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升服务内涵质量和绩效;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功能,扩大签约服务面,为城乡居民提供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相融合的服务,将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梯度功能定位,科学建立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推进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到2025年,力争将县域内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分别提高到95%和70%以上,县域内医疗费用占比保持在80%以上,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科技要素;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建立省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与国家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促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巩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成果,深化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推行日间服务,提高日间手术比例,鼓励公立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诊疗中心,提供日间化疗等服务。推动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一站式服务等服务模式常态化、制度化;加快医疗技术创新与适宜技术推广,每年遴选5个技术创新项目进行重点扶持。继续推进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 “五大中心”建设,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

注重健康扶贫成果拓展。优先发展农村卫生健康事业,补齐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种主要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

【中医药振兴】

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规划》明确,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和发展政策。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抓手,建立健全各级中医药工作制度以及管理体系、发展智库,完善中医药人才、科技、服务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支持开展中成药上市后的循证研究和再评价,遴选推荐中成药品种进入医保和基本药物目录。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加强省、市、县中医医院以及各类中医药特色医院和专科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以及中医特色医院,每个县(市)建有政府举办二级甲等水平的县级中医医院,3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8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30%。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加强中医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组织开展一批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新方法、新方药、新技术重大项目攻关研究,鼓励对临床疗效独特、使用量大、安全可靠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经典名方进行新药开发。

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和业态融合。建设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武陵山片区、雪峰山片区、南岭片区、罗霄山片区和环洞庭湖区五大中药材产业带,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大宗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林下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和中药材产地初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培育湘莲、百合、玉竹、金银花、黄精、茯苓、枳壳、杜仲等“湘九味”品牌中药材。

【医保改革】

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

《规划》提出,强化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完善待遇保障制度,优化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机制,有效衔接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特别是衔接好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等方面;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筑牢医疗托底保障防线;推动构建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费用的有效衔接;健全筹资运行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完善筹资主体的责任合理分担机制。

优化医保支付机制,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简化优化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将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范围;深化价格管理改革,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治理药品、耗材价格虚高;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加大飞行检查的密度和频次,建立线索督办和查处反馈制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医药供应】

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规划》明确,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逐步提高基本药物配备比例,为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奠定基础,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制度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深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机制建设,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加大重点监控药品监管力度,建立药品价格供应异常变动监测预警机制和药品成本调查机制,定期监测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建立全覆盖的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完善药品非诚信交易市场清退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人员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严格药品代理监管,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医药代表行为;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规范药品临床应用综合评价,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健康产业】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业

《规划》提出,推动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办大型三级医院做大做强,支持其符合条件的优势特色专科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照护、安宁疗护等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业。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发展生物医药营养健康产业,充分发挥以湖南为主体的国家“中部地区·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示范引领作用,挖掘营养食品优质资源,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促进营养健康产品研发,加强营养科普宣传和人才培养,打造营养食品产、学、研、贸高地;拓展健康服务新业态新领域,支持发展区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逐步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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