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 许琬婕)为着力解决湖南省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1月9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深化湖南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是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按规定合理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推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及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加快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是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非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服务机制。巩固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
三是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加强医保目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是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建立监督检查常态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多形式检查制度。
五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积极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六是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全省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高质量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与全国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
七是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