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30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曾鹤群 邓洁云)记者今天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已于日前启动湖南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续签约工作,47个治疗重大(罕见)疾病的药品,经过续签后纳入我省特药供应保障通道。
此轮续签的药品主要包括部分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药品部分”中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治疗周期长的治疗性药品和我省原特药目录中的药品,重点是各类抗癌靶向药品。
其中,在国家协议期内的17种抗癌药,可申请续约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谈判成功的我省原特药12个药品,在提供新的管理服务承诺及其他惠民措施后,可申请续约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原特药品种,现已进入国家新版《药品目录》乙类部分,国家未谈判价格的13个药品,在提供管理服务承诺及其他惠民措施后,可申请续约至2020年6月30日,并可同时申请参与2020年我省特药谈判。我省原特药品种,国家谈判未成功,未进入国家新版《药品目录》的5个药品,按照国家规定,可申请6个月的过渡期,续约至2020年6月30日。
据了解,为保障参保患者重特大疾病特殊用药需求,我省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特药待遇政策,凡是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因患有重大(罕见)疾病,且符合使用湖南省医疗保险特药品种范围的药品使用指征的,均可享受一定支付限额内的费用报销。该项政策实施以来,不仅减轻了参保患者的个人费用负担,而且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以及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