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解除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各乡镇(场),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当前,台风“沙德尔”造成的强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经县应安委会商研判决定:自9月8日15时起解除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维持自然灾害救助III级应急响应。
各乡镇(场)、各单位仍需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户、沿河低洼地带、河道河堤、水库(电站)、旅游景区、重点民宿村等重点区域的巡防巡查工作,防范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做好转移人员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避险人员返回,并抓住降雨间歇期,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桂东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9月8日
责编:张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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