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组来郴开展防洪法(修改)立法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于忠福、布小林、吕彩霞,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李高参加调研。省人大环资委分党组书记、环资委主任委员提名人选刘志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江波陪同调研。
调研组前往资兴市实地调研东江水电厂、东江水库调度管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郴州市人民政府,资兴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对防洪法修改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防洪法是我国专门规范洪涝灾害防治的一部法律,实施20多年来,对于防治洪水、防御和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防洪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防洪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国洪涝灾害防治实践发生重大变化,亟须对防洪法进行修改完善,运用法治力量不断增强防汛抗洪和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调研组表示,将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做好防洪法修改工作,加快构建完善全面、系统、科学的防洪法律制度体系,为保障国家防洪安全提供基础性、全局性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林丹,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副司长闫培华,省水利厅水文中心主任王炎荣,副市长杨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吴其龙等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