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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乡村振兴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刘莲玉赴郴州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日讯(记者 陈奕樊)9月1日至9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率队赴郴州市调研乡村振兴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曹炯芳参加。

刘莲玉一行先后前往郴州市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快乐村,苏仙区栖凤渡镇瓦灶村、许家洞镇七一一矿、飞天山镇和平村,详细了解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及基层创新治理等情况。还召开座谈会,听取省人大机关驻汝城县文明瑶族乡快乐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郴州市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

刘莲玉强调,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扛牢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从百年党史中感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历史必然,在创造性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把牢核心内涵和主要抓手。要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任务,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根政治红线,做活引导扶贫产业优化升级这个经济引擎,抓好高标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这个基本保障,加强宜居乡村建设这个品质标杆,解决农民持续增收这个关键难题。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振兴,认真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法治能力水平,加强地方立法,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乡村振兴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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