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3日讯(通讯员胡剑锋 记者 颜石敦)受害人黄某,原在郴州市一家公司上班,认识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男子,从此陷进“套路贷”。
一天,该男子约黄某到五岭广场周边一写字楼谈保健品生意。黄某手头钱不够,男子介绍她到一公司借了3万元作本金,但扣除保证金、中介费、平台服务费等,最终到手2.2万元。
黄某分几期还款,该男子恶意制造理由使她未能如期还款,并立即追讨“罚息”“违约金”。男子带黄某到另一家公司借款还钱(经查,两家公司系勾结在一起的“套路贷”团伙)。
在这家公司,黄某写了1.4万元借条,实际到款7100元。之后一年里,黄某迫不得已先后到30多家公司借款,“债务”越垒越高。
催债人天天到黄某家里、单位,还到她老公单位及她父母家里、单位堵门、打横幅要账,导致黄某无心上班被单位辞退。黄某老公不堪忍受“套路贷”频繁骚扰提出离婚,黄某患上重度抑郁症,离家到广东打工。
为让黄某回归正常生活,其父在黄某先前已还款基础上,拿出毕生积蓄30余万元还债。但因黄某原部分借款还款后无法收回借条,现仍有借债公司和个人追讨债务,称黄某仍欠40万元。可谓一人借款,全家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