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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有多快?当天立案当天结案!
发布时间:2019-02-2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华声在线2月21日讯(新湖南客户端·华声在线 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朱锋云 王林)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51名购房者将郴州某置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快速执结该系列案。涉51人达250余万元执行案件,立案当天全部执行到位。

  2013年1月, 何某与出卖人郴州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位于郴州市青年大道南侧某项目的房产一套。双方约定2014年12月30日前交付房屋,并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完成该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在交房之日次日起540天内向产品登记机关提交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协助买受人办妥产权登记。该公司在2014年12月30日前已经交付房屋,却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该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协助买受人办妥产权登记。

  2018年10月,何某等51人以请求支付逾期办理房屋首次登记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违约金为由,一纸诉状将出卖人郴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请,判决某公司十日内支付何某等51人逾期办证违约金。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2月15日,因郴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何某51人等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经过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某公司账户上有存款,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执行干警依法发出执行手续后,当即赶赴银行直接将被执行人存款予以扣划,后通知申请人领取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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