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27日讯(蓝文盛 颜石敦 何庆辉)12月25日,桂阳县检察院对涉嫌强迫交易罪的谭某某、李某某等37人恶势力组织提起公诉。据介绍,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桂阳县检察院受理的首起涉恶犯罪集团案。
经查,2014年2月,解放村谭某某得知县屠宰场将搬迁至正和镇解放村和鹿峰街道办新城村交界处,便纠集被告人李某、谭某等人,每人出资4000元,购买了8台三轮摩托车及一台小货车组成运输队,并进行了明确分工和利益分配。该“运输队”以威胁手段排挤外来猪肉运输人员,霸占县屠宰场猪肉运输市场。
新城村高某某等人见有利可图,纠集雷某某、李某某等人也组成了一个运输队,并与以谭某某为首的解放村运输队多次持械对峙。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双方于达成协议,约定解放村的运输队每月在屠宰场运输猪肉20天,新城村的运输队每月运输10天,不得随意、不得强迫屠户运输。
然而协议成了一纸空文,反而让这两伙人私下达成了共识,不准外来运输商进入,形成了统一实施强迫交易犯罪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采取围堵、辱骂、殴打等方式,强制屠户接受运输服务,缴纳相应“拖肉费”;强制领取县屠宰场给运输商的补贴款;强制屠户的猪肉从屠宰场搬运到车辆上的工作只能由该集团人员来做,收取所谓的“抬肉费”。
该犯罪集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严重扰乱了县屠宰场运输市场秩序,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为快速、准确办理这起涉黑涉恶案件,桂阳县检察院成立了涉黑涉恶专案组,建立衔接通报机制,向公安机关和县监察委移送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保护伞线索人条。并建议商务局加强履职,开展涉黑涉恶线索以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大排查,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