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10月1日讯)9月28日,郴州市纪委将该市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郴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称“市人防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市人防办利用单位设立的“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干部职工奖金、福利、购物卡等津补贴共计177.51万元,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白广华,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石平分别从中领取3.87万元;2013年7月,市人防办以“因公出差”名义,公款安排即将退休的3名班子成员到山西、宁夏、青海、西藏等地景点旅游,并安排相关人员陪同,共计支出9万元。对此,白广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石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此外,白广华、李石平还存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9月,白广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李石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按程序撤销其政协郴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旅游费用。
汝城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许志文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经查,许志文在任汝城县政府副县长期间,于2013年至2015年,违规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所送红包礼金10.22万元。此外,许志文还存在其他职务违法问题。2018年9月,许志文受到政务撤职处分,按科员确定其待遇,按程序撤销其政协郴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违纪所得已收缴。
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国平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和购物卡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6年,刘国平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和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1.02万元。2018年9月,刘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桂阳县第八中学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7年,桂阳县第八中学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41次共计1.03万元;用虚假公函、重复公函违规报销不能纳入公务接待的餐费共计0.74万元;以工会名义普发津补贴17.65万元。对此,时任校长颜世让、工会主席吴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齐向阳、报账员肖嗣光负有直接责任。此外,颜世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颜世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齐向阳、肖嗣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铖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规公务接待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已收缴。
桂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违规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问题。经查,2016年,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桂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违规赠送红包礼金6.3万元,违规赠送高档茶叶计价12万元。对此,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谷新波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谷新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汝城县南洞乡淇南村党支部书记郭小华违规操办母亲寿宴问题。经查,2018年4月,郭小华违规操办母亲寿宴,且违规邀请非亲属参加并收受非亲属红包礼金。2018年8月,郭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6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假借各种名义发放津补贴,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干部作风问题,反映出在当前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下,我市仍有少数单位和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置中央和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不收敛不收手,变着花样搞“四风”,心存侥幸越规破纪,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以当前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深刻领会实质,把握精髓要义,牢记各项规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