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阳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国土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
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桂阳县委巡察办实行巡察问题整改“六制”规定,即反馈问题交办制、整改问题评审制、整改情况报告制、整改情况通报制、共性问题前置制、整改问题督查制。同时,建立了巡察移交事项和问题线索的检查督办及责任追究机制。
据介绍,桂阳县在三轮常规巡察和一轮扶贫领域工作专项巡察中,共发现问题线索350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整改问题180件,完成整改150件,其中扶贫专项巡察50件已全部办结。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彭广业 杨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