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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郴州最显著的竞争优势
——访郴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鹏飞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让法治成为郴州最显著的竞争优势

  ——访郴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鹏飞

  湖南日报记者 沙兆华

  作为湖南省首批启动法治城市创建并开创多项第一的郴州,2010年以来,连续5年荣获“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市”荣誉称号,民调工作连续5年领先全省;全市11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市是湖南省“平安县(市)”,一连串的成绩,表明郴州实现了从建设“法治政府”到全面建设“法治郴州”的新跨越。近日,郴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鹏飞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亮出了近年来法治郴州建设的成果。

  易鹏飞坦言,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郴州市委于2009年就启动“法治郴州”创建活动,率先在全省通过法治城市建设决议,探索出郴州法治建设的经验。今后,郴州将继续强化法治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让法治成为郴州最为显著、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

  “美好的目标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易鹏飞举例,过去我们有个习惯,叫做特事特办。先上车后补票,本意是想要提高一些效率,加快发展的速度,但在实践中,有些特事就没办,先上车后补票,有的就没补。导致很多遗留问题,处理起来很棘手。

  法治对规范我们的经济建设行为、市场发展的秩序具有关键作用。推进法治建设,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法治成果的建设实践和工作当中,通过依法行政、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水平,才能确保经济有序、协调、可持续发展。

  科学立法是保障郴州可持续发展的前提。2015年,郴州正式成为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这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正确、科学地履行好这项权利,是郴州市委、市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2016年,郴州市正式通过了《郴州市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启动了对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区的保护,也迎来郴州首部地方性法规。今年,郴州市又将《郴州市房屋安全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计划,对私挖乱建、“开门打洞”“挖地三尺”等危害房屋安全行为说“不”。今后,郴州将为天蓝、地净、水绿的良好生态发展环境和美丽家园建设,再锻造、再叠加、再凝聚法治优势。

  易鹏飞表示,要大力优化政务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工作,全面打造阳光政府、高效政府、责任政府和诚信政府。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改革措施,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建设,加强司法活动监督,构建更加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善治是法治的目标,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今后,郴州要将法治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的方方面面,使之成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重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群众工作机构,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协调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引导同类其他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形成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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