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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维护公平
发布时间:2017-09-15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袁莲花 李超

  华声在线郴州(通讯员 袁莲花 李超)“赔偿款拿到了,小陈的身体目前已基本康复,不久后将能复校。”小陈的父母说。近日,北湖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对因交通事故严重受伤的未成年人陈某的援助案件进行了回访。

  2015年6月22日,北湖区鲁塘镇某村的未成人陈某放学后,搭乘同村刘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与宋某驾驶的轻型箱式货车在路口相撞,造成了陈某严重受伤。

  事发后,陈某住院治疗,其伤情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前期花费医药费101224.7元,后续治疗费用40余万元无法筹措。只能维持保守治疗,如不及时治疗很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

  陈某亲属多次找到肇事司机刘某和宋某协商,要求两方支付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赔偿,都未能达成意愿。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16年8月11日,来到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援助中心了解详情后,简化了受理程序,第一时间指派中心何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为了给陈某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何律师多次找肇事车主刘某和宋某协调,给他们讲事实、讲法律,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帮助其向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2017年6月20日,经法院审理判决:肇事无牌两轮摩托车主刘某赔偿陈某391356.5元,肇事轻型箱式货车主宋某赔偿陈某67724.23元,另外轻型箱式货车承保公司赔偿陈某205000元,共计赔偿陈某各项损失费664080.73元。刘某和宋某均表示将服从法院的公平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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