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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财政局:“四个创新”推进监督水平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7-08-01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周万生 许江松

    华声在线郴州8月1日讯(通讯员 周万生 许江松)近年来,汝城县财政局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财政监督工作的法制化、网络化、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机制体制创新,有效提高县级财政监督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效的促进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创新机制,推进监督常态化

    一是创新财政监督检查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抓好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工作,提升财政监督干部素质,采用“分批集中培训”模式,定期对全县财政监督干部和分管财政监督工作的领导开展业务培训,主要围绕预算管理监督、收入管理监督等9个监督检查工作实务要点和财政监督检查流程展开,同时结合案例对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问题、责任认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做详细讲解,有力提升了全县监督从业人员对于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制度的认识,提高了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

    二是创新财政监督检查上下联动机制。明确县财政监督检查任务,落实县乡两级检查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考评办法,采用激 励机制分配下达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经费,即为基层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也有效保证了全县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有助于在全县财政监督系统营造竞争氛围,进而整体推进全县财政监督工作。

    三是创新财政监督检查内外联合机制。加强与审计、税务等部门协作配合,在检查计划上相互衔接,工作信息上相互共享,既有效避免了部门间的重复检查,又确保不留检查“死角”;加强与纪委、监察部门的联手合作,在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中,借助纪检部门的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对一些重点单位由纪检监察干部带队检查,确保了治理成效。

    四是创新财政监督检查执法问责机制。采取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开展地方县级财政资金的检查工作,对被查单位是否按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大了跟踪问效力度,力求整改到位,标本兼治。

创新制度,强化内审规范化

    一是交叉检查制度。对内部审计实行各股室(二级机构)之间交叉进行检查,严格规定参加检查人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进行,对存在问题和检查结果实行跟踪落实,整改到位。

    二是联络员制度。通过建立财政内部联络员制度进行协调、配合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收集各业务股室资金管理信息及其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和落实工作,并由联络员汇总、整理报告至监督局。

    三是自查制度。在实施检查前,提前通知被查股室(二级机构),被查股室(二级机构)接到通知后组织自查,并准备好本股室(二级机构)基本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报告,进一步确定检查重点。

    四是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制度。对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股室(二级机构),局机关在安排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时应从紧考虑。并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落实情况纳入局内各业务股室(二级机构)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内容,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处罚执行率列为年终考核评分标准之一。

创新方式,提升监督科学化

    一是制度建设突出一个“全”字。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通过制定《汝城县财政监督员制度》和《汝城县财政监督员管理办法》,在各部门及乡镇设置专职监督员一名,负责监管财政资金安全运行,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细化监督管理职能,全面明确监督员职责,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监督”的良好局面,实现监督检查职能全覆盖。

    二是建立机制突出一个“效”字。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每年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常态化管理,动态监控每笔财政资金的流向是否合法、合规,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常态化的格局,有力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是实施检查突出一个“严”字。组织开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检查程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执行法规政策规定,能准确使用法律法规依据,对问题进行处理解决。

创新管理,确保监督长效化

    一是抓制度建设,促进监管规范。坚持以制管人,按章办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考勤制度》、《机关绩效考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20项规章制度,对预算监督、专项资金监督、非税收入监督、财政涉农补贴监督、会计监督等主要财政监督工作的原则、流程、控制要点进行了明确,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抓资金监控,推行网络监管。依托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和财政管理的实时监控。全面完成办公自动化、财政集中收付和财务核算软件的运行,实现县乡财政联网,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财政工作效率、财务核算和财政监管水平。

    三是抓工作协调,推动优质服务。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学习交流与政策宣传、了解情况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地与预算单位开展会商,征求预算单位和服务对象对预算编制、财政税收、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良性互动的监督与服务机制,在监督工作中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财政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大局的目标。

    四是抓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围绕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将廉政教育贯穿到财政预算、财政资金拨付、财政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大源头防腐工作力度,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财政监督队伍形象。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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