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嘉禾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抄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务实,作风正派;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二、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7月19日至7月25日(仅限工作日),报名地点设在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嘉禾大道县检察院办公楼3楼304)。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具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1日上午9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采取机试方式,主要考察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二)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8月2日上午9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
(三)聘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与考察情况,确定录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检察院与聘用者签订岗位协议。
五、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抄录员报名表》(到县检察院政工科领取);
(二)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2张;
(三)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联系电话:0735-6820632 18175717570
联 系 人:程伟林
嘉禾县人民检察院
二○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编辑: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