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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检察院被评为“郴州市级平安单位”
发布时间:2017-07-13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刘毅

  华声在线7月13日郴州讯(通讯员 刘毅)7月13日,资兴检察院收到郴州市综治委关于2016年度郴州市综治工作考核评估及第一届平安创建考核结果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资兴检察院在郴州市第一届平安创建考核中被评为“郴州市级平安单位”。据悉,资兴检察院近4年来在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方面已获得30余项荣誉。

  2016年,资兴检察院在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贯彻落实治安防控“五个一”工程,努力做好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

  一是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同时成立“综治处突巡逻小分队”,动员全院检察干警宣传平安创建相关事宜,深度融入到“人人参与平安创建、人人共享平安成果”的浓厚创建氛围中。二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初心不改,司法办案质量高、结案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28人,批捕起诉刑事犯罪536人,追捕追诉30人,办案质效全省前列。三是始终服务经济建设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改革,工作成效大、亮点多。制定实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园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措施,落实旨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除虫护花”机制和惩治怠政庸政、保障改革创新的“依法容错”机制。四是坚持用司法温暖传递法治力量,不断完善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维权全面化、帮教社会化“四化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加强与综治、公安、法院、关工委、学校等方面的联系与配合,加强司法办案、法治宣教、心理辅导、公益平台“四联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集体及个人双获全国先进,赢得了上级肯定、群众认可、学生认同。五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运用司法手段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以两办名义出台《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牵头召开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常态化抽查行政执法案件,督促或建议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因办理重大案件及追刑力度大受到郴州市委政法委推介。

  下一阶段,资兴检察院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争取在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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