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汝城县财政局:规范资金管理,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7-06-20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黄守军 许江松

  华声在线郴州6月20日讯(通讯员 黄守军 许江松)为了贯彻落实新预算法,适应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汝城县财政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优化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强化财政监管力度,全力支持汝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按照民主理财、集中理财原则,实行财政资金集中审批制度,财政资金使用审批实现‘三个转变’,即‘一支笔审批’向‘两支笔审批’、‘个体审批’向‘集体审批’、‘全权审批’向‘分级审批’转变,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大额资金安排,严格按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此资金管理基础上,全面启动了预算绩效管理,将本级财政资金切块安排的14个本级专项资金进行了使用计划编制,涉及的项目资金总计23820万元,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优化资金投入机制

  通过制定扶贫项目、资金的申报流程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操作,实行整合资金县级报账,分账管理办法,在资金使用监督上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了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等工作环节,并对全县各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保持扶贫资金管理监督的常态化,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整体推进汝城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同时支持壮大精准扶贫专项基金和建立农业担保基金、特色产业引导基金、金融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等,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化资金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真正发挥出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

  强化资金监管力度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财政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汝城县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21项,明确了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资金使用运行中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在财政资金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严格预算约束原则,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开支”。在财政资金支付时,加强国库支付资金监管,单笔资金超过50万元按规定程序报常务副县长签批,单笔资金超过100万元按规定程序报县长签批,彻底杜绝监管空挡存在。并积极与业务主管部门以及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沟通衔接,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据悉,汝城县2016年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1.74亿元,居郴州市各县市第一;共举行政府采购招标活动117次,节约采购资金1.22亿元,节约率达10.93%;财政投资评审项目424个,审减金额1.62亿元,审减率达12.17%;发布招商项目36个,投资额150亿元,其中8个项目已成功找到社会资本合作方,总投资额24.93亿元,职教新城、给排水项目被评选为财政部示范项目。有效的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为汝城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编辑:陈实】


郴州要闻

文明机关

形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