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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开展县级领导联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28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曹志红

  华声在线郴州4月28日讯(通讯员 曹志红) 近日,永兴县县委、县政府开展县级领导联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全县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攻坚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重实效”工作要求,以“有利工作、兼顾分工、衔接一致”为原则进行安排,确定17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37项突出环境问题(每项突出环境问题安排1-2名县级领导联系),县委联系领导统筹抓,县政府联系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具体落实,确保于2017年5月5日前对全县所有突出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为有序推进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印发了《县级领导联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永兴县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突出五项措施开展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定阶段目标、定完成时限、定任务分工、定工作责任,将每一项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精确到天。二是坚持定期调度。以问题为导向,做到有的放矢、分类施策。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逐项分析,及时解决。抢抓时间节点,从4月20日起每天进行一次调度,每次调度结果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短期能解决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因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并监督落实。三是加强工作对接。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每天向联系的县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度,提出需解决和调度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并安排一名具体联系人与县环保局对接,及时提供所需资料,服从统一调度安排。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照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进行全程跟踪和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度、完成效果、限期办结事项进行重点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五是实施考核问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出人员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实施问责。

  【编辑: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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