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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安监局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3-29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

尊敬的父老乡亲: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促进了全县经济的稳定发展,在此,我们表示忠心的感谢!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也离不开企业主体责任和职工岗位责任的严格落实。为此,我们真诚呼吁大家,携起手来,共同行动,为安全生产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为营造安全发展环境添砖加瓦。安全关系你我他,保证安全靠大家。

  希望企业负责人真正把职工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履行好法定职责就是对职工生命健康的呵护与关爱。希望企业员工主动学习掌握安全知识,认真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希望广大群众学习掌握交通、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增强自我保安能力,

  “清明节”即将来临,汝城县安监局特别提醒您:

  用电方面

  不乱拉搭电线;不使用软线及老破损电线为导线,铺设

  电路要加套管;电线表面不覆盖纸、碎布等易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用铜、铁等代替保险丝;不覆盖电器、插座、开关;不让电器的插头长时间插在插座上;不用一个插座连接多个电器;空调等耗电大的电器要安装装线;电表要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以防止电路短路、漏电等不测。

  用火方面

  不使用热的快,不使用电炉,不在家中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品,不在易燃物旁使用蜡烛、香火及烧冥纸;不使用过期液化气罐;液化气、燃气的阀门及导气软管要定期检查更换,防漏气老化;教育孩子不玩火;提醒老人注意用电、用气、用火;烟蒂要及时熄灭不乱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田畔、烧灰积肥、烧荒、燃香烧纸、燃放鞭炮、野营野炊、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均属违法违规行为。

  烟花爆竹方面

  非法烟花爆竹生产是违法行为,严禁进行非法烟花爆竹生产。请通过合法取得许可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购买合格烟花爆竹。切不可在建筑物室内、阳台、走廊等地燃放,更不能对着人和建筑物、可燃物燃放。千万不能在加油站、油库、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等地方燃放。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若确需手持,只能掐住筒体尾端,不要掌心托底。爆竹应在屋外空处

  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要横放。未成年人慎用烟花爆竹,燃放时一定要有家长陪同。

  交通安全方面

  “清明节”期间外出的人比较多,要注意交通安全,按交通规则走好自己的路。横穿公路先看两边200米内是否来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超载车辆,切忌搭乘农用车、三轮车;要走人行道,不要东张西望或做其他事情。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超载,严禁农用车、拖拉机和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不要将摩托车交给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驾驶,骑乘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会车、超车要保持安全距离,不超速行驶。同方向行驶时,不要并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驾驶货车要保持安全车速,特别是在急弯、陡坡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边紧急刹车边转弯、借对向车道超车等,以免车辆发生侧翻。赶集购物,亲朋聚会时,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驾驶货车、拖拉机请勿违法在货厢载人。途经村镇、集市时,注意低速通过,礼让行人。遇到恶劣天气时,请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特别是负责接送儿童、学生的驾驶人,更要小心谨慎、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员。在外出打工和返乡途中要保管好自身的财物,同时要坚决抵制

  乘坐超员车、非营运车辆、客货混载车,要到客运站购票上车,不要在公路上招手拦车,尤其是不要在高速公路上下车、行走和招手拦车,以免受到意外伤害。

  祭祀安全方面

  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不要在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或随意野外用火,纸钱、香烛在指定区域焚烧,不乱丢烟蒂。扫墓时首先要清除坟墓周围干枯的杂草和树叶,以免烤燃引发火灾;其次要注意拜祭时焚烧物的管理,防止飞火引燃周围杂草;最后对焚化过的祭品应仔细检查,做到人走火熄,消除火灾隐患。尽量使用鲜花、塑料花等祭品,祭奠已故亲人。增强环保意识,在规定范围内限量焚化各种祭品,不要乱扔祭祀用食品、包装物并及时清理,放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不在墓地周边摆卖烟花爆竹和丧葬迷信用品。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撑起安全的蓝天,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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