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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特殊的考试 ——郴州市检察院领导检查指导桂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纪行
发布时间:2017-03-03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刘小波 袁古成 李先平


市检查组对桂阳县司法局舂陵江司法所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训诫

  华声在线郴州3月3日讯(通讯员 刘小波 袁古成 李先平) 2月28日,时值全国“两会”前夕,郴州市检察院检查组一行,到桂阳县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聚焦监管安全,着眼矫正质量。这是一次现场命题实打实检测的特殊考试。

  检查组到达桂阳后,临时指定检查点。第一站前往流峰司法所,检查组检查了42名在矫人员的工作档案,询问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以及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人员对答如流。随后,检查组从在矫人员名册中随机抽取5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三小时点训”,要求“三小时内”赶到指定的检查点。约一小时左右,抽到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先后赶到司法所,检查组详细了解他们平时接受矫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情况,尤其是检查矫正人员对监管规定和要求的熟悉程度及在刑意识的强弱。抽到的1名矫正人员陈某因病请假在郴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检查组要求司法所通过微信视频与其进行实时通话,见其实时视频和场景,并要求其树立信心、积极治疗,争取早日康复,顺利回归社会。

  检查完流峰司法所,市检查组临时指定并马不停蹄的迅速赶赴舂陵江司法所。据悉,流峰镇和舂陵江镇人口都在10万人左右,是桂阳县人口最多的两个乡镇。两镇在矫人员100余人,约占桂阳县在矫人员的四份之一,监管的难度和压力也是最大的。但是这两个所都顺利通过了“测试”。检查结果显示,两个所没有一例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情况,司法所工作思路清晰,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矫正人员服从管理,点训到位及时迅速,接受教育效果明显。

市检查组对桂阳县司法局进行情况反馈

  在反馈会上,桂阳县司法局分管领导介绍了桂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做法。首先是领导重视,在投入上突出一个“大”字。2016年来,按照《湖南省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社会组织服务引入社区矫正工作,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34名,进一步壮大了工作队伍,充实了工作力量。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人平1500元,都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用在监管和教育这个刀刃上,用的实在,用出了成效。其次是狠抓管理,在措施上突出两个“实”字。县司法局对司法所矫正工作管理实。制定周密的考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经常主动邀请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交叉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召开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要求基层司法所完善措施和办法,限期进行落实整改。司法所对矫正人员监管措施实。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签到、学习和劳动制度,严格落实外出请销假制度,特别是全县22个司法所全部建立矫正人员微信管理群,通过微信位置共享实行日签到制度,与奖惩挂钩,司法所和县矫正中心利用信息网络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人员监管到位。三是因人施策进行矫正和帮扶,突出一个“质”字。因人确定矫正方案和帮扶小组,制定帮扶措施,开展心理矫治,开展“三帮一促”、“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帮扶活动,去年来共对4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困难帮扶,共帮扶资金6万余元,帮助解决矫正对象的燃眉之急,使他们安心改造,给他们增添回归社会的信心。四是抓住关键,突出一个“严”字。对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矫正人员,提出收监执行建议8例,收监执行7人,从严执法,强化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桂阳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矫正工作创新点子和手段多、帮教措施实、监管力度尤其是收监力度大,确保了监管安全,提升了矫正成效!”市检查组对桂阳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表示高度肯定,并要求桂阳县司法局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在规范化管理和教育矫正及社会适应性帮扶上进一步着力,努力取得社区矫正工作的更好成绩。

  【编辑: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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