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汝城:林业检察工作斩获五项全省先进荣誉
发布时间:2017-02-10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祝志方 彭浩

  华声在线郴州2月10日讯 (通讯员 祝志方 彭浩)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林业检察工作业绩考评和优秀案件等评选情况的通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3起涉林案件获评全省林业检察优秀案件,该院向汝城县林业局发出的关于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建议被评为全省林业检察优秀检察建议,该院林检科科长撰写的年终总结为评为全省林业检察优秀科处长优秀工作总结。

  据悉,本次评选包括全省林业检察优秀案件、全省林业检察优秀检察建议、全省林业检察工作优秀文稿、全省林业检察优秀科处长工作总结四大类,历经承办单位申报、市(州)院推荐、省检察院林业检察处研究决定等程序,共选出包括批捕起诉、职务犯罪、刑事诉讼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在内的四类优秀案件31件、全省林业检察优秀检察建议10份、全省林业检察工作优秀文稿10份、全省林业检察优秀科处长工作总结10份。本次评选出的31件优秀案件中,有3件为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其中,钟某、龚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李某、刘某、林某、傅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宋某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罪一案获评批捕起诉类优秀案件、周某玩忽职守案获评职务犯罪类优秀案件、张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获评刑事诉讼监督类优秀案件。此外,汝城县检察院向汝城县林业局发出的关于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建议被评为全省林业检察优秀检察建议,该院林检科科长彭浩撰写的年终总结被评为全省林业检察优秀科处长工作总结。本次评选,汝城县检察院是全省获评优秀案件最多的检察院,也是各类评选中获评优秀殊荣最多的检察院。

  近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汝城县检察院坚决贯彻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一城三地,推动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充分履行林业检察职责,为汝城县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3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涉林刑事犯罪案件33件48人,提起公诉79件122人,查办涉林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开展立案监督5件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林业检察工作连续8年被评为全市先进集体。

  【编辑:陈实】


郴州要闻

文明机关

形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