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郴州1月6日讯(通讯员 雷勇)日前,笔者从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这是该院继去年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后的又一“国字号”殊荣。
近年来,永兴县检察院一直把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2016年,该院以高检院开展对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在上级院的指导下,以规范求质量,以创新求发展,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认真开展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整改工作,把整改活动与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成效斐然。
一是不断完善检委会制度建设。制作了《检察委员会工作文件汇编》和制定了《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细则》,准确把握检委会职责定位,议题范围清晰、明确,决策程序民主、规范,为检委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切实加强检委会队伍建设。配备检委会委员15名,其中专职委员3名,检委会委员、专职委员配备科学合理,符合业务需要和规定要求;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检委会日常工作,强化办事机构职能作用,办事机构工作机制健全,决议执行情况督办有力。
三是率先实行委员带头办案制。2013年,在全市率先实行检委会委员带头办案制,要求委员每年必须单独或主办2件以上案件,2015年以来,委员共办案270件352人。
四是严格规范检委会每月例会制。确定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作为检委会例会时间,并利用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为年青干警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五是积极推行“网上检委会”。重视检委会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网上检委会”功能作用,2014年以来,所有提交审议的案件和事项均上网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良好。
永兴县检察院将以此为新起点,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检委会工作,助推维护司法公正和提升执法公信力。
【编辑: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