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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盗取舅舅信用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11-21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王晖 张淑女

  华声在线郴州11月21日讯(通讯员 王晖 张淑女)俗话说“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近日,宜章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黄某因盗用其舅舅的信用卡取钱,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6年4月,被告人黄某曾二次陪同其舅舅邓某去银行取钱。在第二次陪邓某去取钱时,被告人黄某站在取款机旁边看着邓某输密码,于是记住了邓某银行卡的密码。2016年5月28日17时许,被告人黄某趁其舅舅邓某上班之机,窃取被害人邓某放在宿舍轮椅上的邮政银行卡,并在银行ATM机上分二次取款共计人民币6000元,之后将该卡放回原处。同年5月31日8时许,被告人黄某再次盗窃该卡在银行ATM机上取款人民币3000元,后将卡放回原处。2016年6月16日,被害人邓某发现卡内少了9000元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6月20日,被告人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将盗窃的9000元现金退还了被害人邓某,邓某出具了谅解书,对黄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对黄某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盗窃价值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被告人黄某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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