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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活动 发放救助金4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6-11-11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廖新能 陈卫东

  华声在线郴州11月11日讯(通讯员 廖新能 陈卫东)11月10日,湖南省桂阳县农科所村民彭某收到了桂阳检察院汇去的1万元救助款,伤痛虽然还在,但是检察院为其申请的救助款,有效缓解救助对象的燃眉之急。这是该院今年开展司法救助以来的第3次活动,累计发放救助款已有4万余元。

  据悉,2016年5月4日,徐某窜至桂阳县农科所独居老人家中,以买烟和方便面为由借走10元钱,后又想以借钱的名义欲骗取彭某一个金耳环未果,徐某遂操起家中木凳往彭某头部猛砸,将彭某砸昏倒地,之后将彭某一对金耳环取下并逃离现场。徐某于2016年6月19日被抓获归案,现已移送起诉,金耳环已被徐某以870元的价格变卖。

  彭某被打伤后,住院治疗11天,花费近2万元,彭某已经是80多岁的老人,体弱多病,家境贫困无经济来源,此次住院费用也不属于医保范围,不能作医保报销,本人及家属也拿不出更多的钱支付医疗费。犯罪嫌疑人徐某今年也是61岁的老人,曾因盗窃、诈骗、脱逃罪判刑10余年且刚出狱不久,没有任何赔偿能力。

  了解这一情况后,该院立即开展为受害老人彭某的司法救助活动,经过调查核实,证实彭某情况属实,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其成功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万元。

  该院积极延伸司法救助职能,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年度科学管理与绩效考评范围内。自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以来,共计发放救助资金人民币4余万,有效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稳定和谐,将困难和矛盾化解在基层,给他们送去关爱和关怀。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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