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苏仙区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设立纪检监察员 培训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6-10-31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李小溪

  华声在线郴州10月31日讯(通讯员 李小溪) “一定要责任落地!绷紧廉政这根弦。”苏仙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兰青的话掷地有声。

  10月28日,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组织7个内设机构兼职纪检监察员召开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员培训讨论会,对职纪检监察员进行培训,就探索建立内设机构设立纪检监察员制度进行进一步深入讨论和座谈,以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预防和杜绝办案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持培训讨论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人选胡永庆发表重要讲话。

  “我认为要建立各个部门的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台账,做到监察工作真正‘落地’。”社会治理检务局兼职纪检监察员黄亚军提出建议。

  “还要每月小结,小结与台账相结合,更能细致地体现出工作成效。”职务犯罪侦查局兼职纪检监察员张圣伟进行了补充。

  会议气氛热烈,大家争先发言,就各内设机构设立纪检监察员如何进一步落实职责,充分发挥预防和监督作用进行了深入讨论。

  李兰青指出,苏仙区院在市院和苏仙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探索建立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员制度,要体现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综合效应,努力建设动态监督、实时监督、简便易行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内部监督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内设机构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的可行性、操作性。

  胡永庆对苏仙区检察院纪检组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管理监督和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建立内设机构设立纪检监察员制度是一种创新,5月份颁布的《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实施意见》得到良好实施,效果初步显现,说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苏仙区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改革试点单位,探索建立新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一项新任务,院纪检组和各兼职纪检员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要用理性、客观的思维,按照“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进这项工作,拓宽视野,提高实效,做出成绩,争取在全区、全市树立典型。

  【编辑:吴雨】


郴州要闻

文明机关

形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