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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儿童溺亡纠纷
发布时间:2016-08-10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朱光海 刘梦 余婧

  华声在线郴州8月10日讯(通讯员 朱光海 刘梦 余婧)“谢谢你们,为了我们的事情调解了这么多次,没有你们,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啊……我代表家中亲友感谢你们,谢谢你们!”8月4日下午,黄某紧紧握住郴州市北湖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手,深切地表达了他们的感激之情,在场的黄某20多位亲友也为人民调解员真心、耐心、热心的敬业精神竖起了大拇指。

  事情还要从7月29日下午说起。7月29日下午18时许,黄某带着7岁女儿到郴州市某体育公司位于北湖区某小区的游泳池学习游泳。黄某将女儿交给教练员后即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休息。仅仅在几十分钟后,女儿被发现溺水,虽经120及时赶到救治,但回天乏术,女儿还是离开了人世。面对突来的噩耗,黄某痛不欲生。闻讯赶到现场的20多名亲友,情绪激动的聚集在体育公司门口,扬言要围殴在场的教练员,引起众多群众围观,现场情况极为混乱,一场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

  北湖区司法局接到消息后,立即组织北湖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精干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配合公安派出所民警维护现场秩序、安抚好死者家属的情绪后,人民调解员开始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在详细了解了事发经过之后,调解员就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双方当事人做了详细的阐明,明晰法律责任,为他们释疑解惑。鉴于事发时,小孩正在接受某体育公司的游泳培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体育公司应全权负责黄某女儿的人身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责任归属虽已明确,但由于在死亡赔偿款的具体数额上双方意见差距太大,调解局面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种状况,调解员们没有放弃,而是继续采取“背靠背做工作、面对面谈心”的调解策略,不断拉近双方的心理预期。8月4日下午,在经过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四次正式调解后,在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由体育公司一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0万元。

  至此,一场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得以化解。北湖区司法局在事发后,迅速反应,调解人员主动介入纠纷调处;北湖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在事发后连续4天顶烈日、战高温,用“真心、耐心、热心”快速定纷止争,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独特优势。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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