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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积极开展“纠‘四风’、治陋习”
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16-07-26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 袁莲花

  华声在线郴州7月26日讯(通讯员 袁莲花)为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用纪律管好党员干部,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北湖区2016年“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北作发〔2016〕1号)文件要求,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了“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

  制定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纠‘四风’、治陋习”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责任在本系统内进行层层分解。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上来;二是抓牢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推动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向下压实;三是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层层抓落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正风肃纪的良好氛围;四是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严治“七大陋习”,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抓早抓小,标本兼治,完善严纪律实作风长效机制,营造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突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履行职责、宣传教育、制度执行、作风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五项工作,重点检查司法行政系统在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5个面向基层群众工作领域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事件和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全面总结,及时汇总上报。经过全面深入的开展自纠自查,北湖区司法局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纠正“四风”问题中不存在主体责任担当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具体、制度执行不力等情况;没有发现干部职工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不存在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没有出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没有发现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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