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湖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平向省司法厅领导汇报人民调解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
图为:省司法厅领导在查阅调解案卷,与一线调解员进行交流探讨
图为:省司法厅领导到涌泉驻所人民调解室实地检查
华声在线郴州7月18日讯(通讯员 袁莲花 朱光海 刘梦)7月14日,湖南省司法厅基层处长孙浩波、副处长张智武等一行4人到郴州市北湖区调研人民调解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开景,基层科长彭春华等市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到北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听取了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平就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参观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查阅了部分调解案卷,重点检查案卷的制作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调解程序是否完备、文书格式是否规范等,并和一线调解员就如何提高人民调解案卷质量、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面对面进行交流探讨。随后,调研组还深入到驻涌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和燕泉司法所,实地察看了司法行政业务办公用房建设、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制定等情况,与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交流,具体了解驻所调解室、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孙浩波处长对北湖区人民调解和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指出,北湖区作为全省三调联动发源地在三调联动工作方面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特别是区司法局在人少事多、条件艰苦的情况下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创新多、亮点多,成效突出。
孙浩波处长强调,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力量。北湖区司法局要在现有的成绩上,继续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既要在硬件设施上狠抓落实,还要在软件上强化队伍建设,把握好司法行政工作定位,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突显功能,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发展,助力社会长治久安。
【编辑:陈实】